第二十四章 幼女许婚(1 / 2)
金珞华略施小计,初步达成了自己的目的,看着面前木愣愣发呆的小姑娘,一脸的笑容可掬。虽然还是远未长开的幼女,穿的也是破衣烂衫,但小姑娘已初具小美人的雏形,金珞华觉得哄回家里做个童养媳,怎么看都是赚到了。
儿子林暮没有修行资质,金珞华便不得不提早为他的将来做些筹谋,至少要让他有点安身立命的资本。小狗黑豆就是她向计老先生讨来的,来沙水这边,也是要为林暮做一件极重要的事,只是眼下还没有什么眉目。当然,给儿子找一门好的姻亲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能修行的世家少爷,大多会娶些修为低浅的平民女孩为妻,也有少数只求门当户对,会找个大家族不能修行的小姐,可无论哪种,都不合金珞华的意。不过林暮还小,还有七八年的时间从容安排,她也不急,只是在听林暮讲过海边遇险的事情之后,她的心思又被突然地勾了起来。
这个小姑娘不简单。七八岁独自流浪在外,一般的女孩子根本没有活下来的能力,她却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这一定得益于早期的心智催化和意志培养,能这样做的只有那些家风严苛的修行大族。她能在水下呼吸,能瞬间击溃章鱼,凭空生出一身星力,却只能维持很短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应该是用了某种灵宝。而能让非修行人水下呼吸,且暂时拥有一定星力的灵宝,金珞华能想到的只有“海神三宝”之一的“碧海冰心”。但那是可渡江海如平陆、可吸取他人星力为己所用的传说级至宝,两千余年未曾现世,她也不敢相信会出现在一个小女孩身上,可至少能确定那不是一般的宝贝。
小姑娘平时一定不敢以灵宝示人,这次为了救林暮才不小心暴露出来。换了别人一定会打灵宝的主意,但是金珞华不会,她打的是小姑娘本人的主意。
世家幼女,身怀重宝,孤身流浪,无依无靠,这简直是天赐良缘,是天上掉下来个儿媳妇给她。要血统有血统,要家世有家世,要宝贝有宝贝,要资质也一定有资质——重宝护身并催化过心智的孩子,一般都是家族下一代的核心子弟,要说没资质她可不信——最关键的是方便下手,方便从小培养感情,成就了一番美姻缘,生米煮成了熟饭,就算大人找上门来也为时晚矣。
所以金珞华果断出手了。一番蛊惑之后小姑娘已经棱角尽去,只有惶惑地站在她面前可怜巴巴望着这位未来的婆婆。小姑娘乍一听说金珞华就是白天那个男孩的妈妈,她也怀疑过对方是不是刻意过来骗她,但是先前那番欲擒故纵的戏码让她觉得人家好像还不乐意要自己,如果不是自己好奇追问,这女人就摇头叹气地走掉了。于是为了肚子里尚未发芽可迟早会发芽的孩子,她六神无主地站在金珞华面前,不知该把手脚放在哪儿。
“我家小暮是淮清侯的第五子,名副其实的王侯之子,你却只是个普通的流浪儿,门第相差实在是太悬殊。即便是机缘巧合,你有了小暮的孩子,也很难嫁过来做正妻,连妾室都不是很够资格啊。”金珞华仍是一副为难的语气,她要诱使对方说出真正的身世。
孩子毕竟是孩子,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小姑娘早已乱了分寸。她生怕人家又掉头走掉,慌忙问道:“那,我是海神的后人,这样够不够?”
“海神?”金珞华一怔,眼睛不由亮了起来。她又想到了至宝“碧海冰心”,那就是海神一族的传承之宝,难道真在这小姑娘身上?
海神并不是盘古、女娲那种上古神祗,而是两千多年前现世的一位强大修行人,名叫徐福。此人曾一度威震南北海域,凭一人之力驱退威胁海岸渔民的亿万海洋星兽,时至今日,沿海百里之内都少有星兽敢于出没,他平生数次出海探索海外岛屿,并保护国人向海外移民,只是最终不知所踪,人们纷纷传言他已升入神界,尊其为海洋渔民的保护神,是为海神。他是古往今来大周帝国最顶尖的修行人之一,也是琅琊徐氏家族的创始人,只是修行界纷传其真正传承在海外琉球,也不知是真是假。
“你来自琅琊?”金珞华问。
小姑娘摇了摇头:“我从海上来。”
“琉球?”金珞华心里一颤。
“嗯。”小姑娘点点头,神色一片黯然,“我和哥哥渡海来的,途中遇到大群海兽袭击,走散了。我昏迷以后醒过来,就到了这片海滩。”
看来传说是真的了,海神的传承果然是在琉球,琉球与大陆之间隔着汪洋大海,数不尽的强大海兽拦在中间,难怪大陆修行界对海神至宝的下落一无所知。金珞华知道,这次八成是真的捡到宝了。小姑娘提到家人,显然是勾起了伤心事,她清冷倔强的眼睛里又开始泛起了泪光,泫然欲泣的样子极惹人怜爱。金珞华走上前去,俯身轻轻摸了摸她有些杂乱的头发,柔声安抚道:“不要难过,哥哥只是跟你走散了,你看你都没事,他也一定不会有事的。”
小姑娘紧紧绷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默默地点了点头。她觉得眼前的女人真的很温柔,像妈妈一样。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能一直丫头丫头地叫你。”
“巫山月。”
金珞华又是一怔:“你姓巫?海神一族不是姓徐吗?”
“我随母姓。”巫山月说完,稍稍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我爹死了,妈妈也死了,家族内乱,他们要赶我们走,妈妈死前说让我们来帝国寻亲,让我以后就用这个名字。……我没骗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