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招聘女员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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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是负责打扫的劳役啦。”

“这样啊……”某某某随便转了一圈就准备打道回府,外面看着很大,其实里面才六七十号人嘛。

“您不再看看吗,才刚来没一会儿的说。”天然卷的导购小姐大惊,如果客人就这么走了他们倒不会有什么事,可自己恐怕就有苦头吃了,工作不力嘛。最讨厌这些假正经了!

“已经选好了。”某某某耸肩,虽然人少了点儿,但高档路线质量还不错,“那个会魔法的黑长直,还有她旁边练瑜伽的小妹妹。”

“唉呀,您可有眼光啊,一下子就选中了我们里面最可爱的两个姐妹,要不要再挑一个,可以买三赠一呢,第三可爱的人家怎么样嘛~~”年轻、英俊、多金,不能更好了。其实就算是糟老头也可以,在这鬼地方每天都必须有业绩,否则就会被惩罚,每一次都感觉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好啊。”卖的一手好萌,反正也不贵——比尔盖茨也觉得兰博基尼不贵。

“耶~~”天然卷的导购小姐欢快地向姐妹们比了个V。就算新主人是**,情况应该也不会更糟吧。

“我说,街上人这么多,你们该不会找机会跑掉吧。”道德再度滑坡的某某某开口问道。虽然这些女孩儿应该也都和曼努类似受到过残酷对待,但没亲眼看见就可以装做不知道。

“哎呀,主人您这是什么话,我们都很乖很乖的,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天然卷欢快地奔跑。哪怕前面是刀山,也可以先为跳出油锅庆祝。

“我们手腕都有刺青,没有身牌就收留我们是犯法的。”黑长直平静地解释。所谓身牌就是某某某付钱得到的牌子,你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身份证。

“原来如此。”某某某若有所思,“那要是有人把刺青去掉呢?”

“哎呀,主人您这是什么话,我们都很乖很乖的,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天然卷欢快地四下张望。虽然只有几墙之隔,但却几乎从没来过。

“会爆炸的。”瑜伽娘抖了一下,似乎想到什么可怕的事情。

“而且刺青很深,就算能去除手也会废掉,没有身牌,也没人肯为我们治疗。”黑长直平静地补充。

“哦?给我看看。”

“喏。”天然卷欢快地伸手。

“原来如此。”本以为是装饰性纹身就没仔细看,原来是爆裂符纹的一个变体,起爆条件变成符纹被破环,爆炸范围缩小至几公分,增加了识别功能,法术位阶还是3阶。很实用的印记法术。

“不要乱跑了,前面人太多,真会走丢的。”瑜伽娘有些害怕,根据她受到的教育,上街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如不过小心走丢了,就会沦落到贫民窟里,被一大群臭哄哄的家伙每日每夜这样那样。

“不会吧……”天然卷语气有些不太确定,她以前在街上玩儿从没遇到过那些家伙说的事情,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那时她还是平民。

“还是请商会直接把我们送到主人家吧。”黑长直平静地说道。虽然知道那些家伙说的东西都被夸大了无数倍,但作为一个奴隶制国家,卡林珊的法律对奴隶非常严酷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通常来说,奴隶们——尤其是她们这种在年老色衰前都可以衣食无忧的奢侈品——还是只在自己主人的庄园生活里比较好,至少不会突然间挨了一闷棍就变成逃奴。

“我家呀……”那可是在万里之外的月海呢。

“哦,主人不是本地人吧,送到旅馆也可以。”

“旅馆啊……”如果只有吉娜菲和菲林德瑞倒是无所谓,可要是给赛尔美娜看见了,我可要怎么才能解释清楚,“没关系的,你们跟紧点儿就行。”

“让她们骑到我身上吧。”买三赠一的赠品说道。

“呦,他们不是说你挺桀骜的吗?”某某某看向体格壮硕却伤痕累累的半人马。

“人总是会变的……更何况,我现在这个样子,也只能给人当驼马了吧。”半人马自嘲般地晃了晃仅剩的半截右臂。从部落出来后一直顺风顺水,还以为凭自己的本事能怎样怎样呢,可一次角斗惨败就落得终身残疾被榨干了全部积蓄……现在,唉,毕竟总要先活下去。

“好。你们三个,就骑他走吧。”本以为还要废上一些功夫才能收复这个据说残废前挺有实力的半人马斗士,现在看来似乎完全用不着嘛。原来野生的蛮子捡起来这么容易啊,怪不得老师总说施法者才是根本,那是不是应该去角斗场多捡几个再一起请师姐维修。

“可他的腿……”瑜伽娘看半人马的右后腿,膝盖弯曲的角度很奇怪,明显使不上力气。

“放心吧,至少走路不成问题。”半人马蹬了蹬瘸腿。

“嗯,上去吧。”黑长直翻身上马然后把另两个也拉了上来,又施展了一道0阶轻身术用来减负。伤残的半人马要在新主人面前奋力表现自己的用途,她们又何尝不是呢。

只不过,与把自己定位成退伍老兵的半人马不同,她们是把自己定位成娱乐用品,努力学习积极表现的那些本领全都只是附加功能,目的在于提升格调进入奢侈品行列,绝非是想凭之转职为旅行装备,战斗道具就更不用提。

但是,无所不能的高端法爷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此自以为是地问了个蠢问题:“既然你也会些法术,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做个冒险者?事先声明,在家的话可就只能整天呆在家里哪也不许去了啊。”

“用了整整3年时间才学会第一个0阶戏法,我觉得自己还是呆在家里比较合适。”

‘……人家菲林德瑞可是用了整整30年时间才学会第一个0阶戏法呢!不过算了,人各有志,真要都不肯去小黑屋哥才头疼。’

“哪都不许去了啊,可人家都已经很久都没有上过街了耶,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先在城里呆几天?”

“我想尽快去主人家,城里人太多了,又没有保镖。”

“好,那就这样吧,先找个旅馆住下。你们想上街就自己随便转转买些想要的东西,不想的话就呆在那里,我还有些事情要办,过几天再去接你们。”

“这个,旅馆不**全啦,要不主人先把我们送回会所托管?半个月之内都不收费的。”如果没有业绩压力的话,其实那地方还挺不错。

“原来还可以这样,早知道就不费劲儿了,现在又得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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